环保部督查近6成企业存在环境问题 VOCs治理问题突出
发布日期:2019-01-04 13:23:17 访问次数:2300
到8月7日,京津冀及周边地区“2+26”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已经进行了整整4个月,环保部8月8日夜间通报说,4个月来,28个督查组共发现2239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,约占检查总数的56.3%。存在问题的企业中,涉气“散乱污”问题企业占7109家。
据环保部介绍,28个督查组在4个月中共检查39759家企业(单位),除“散乱污”企业外,超标排放的62个,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349个,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1971个,涉嫌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的4个,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治理问题的3122个。
环保部说,从28个督查组查出的问题看,涉气“散乱污”企业违法生产问题突出。督查组共发现7109家涉气“散乱污”企业违法生产问题,占4个月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总数的31.8%,未列入当地“散乱污”企业清单内的有3841家。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、山东省德州市和淄博市最多,分别有830、784和553家。
其次是,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、不正常运行问题较普遍。督查组检查共发现4320家企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、不正常运行的问题,占4个月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总数的19.3%。其中山东省淄博市、河北省邯郸市和济南市最多,分别有432、313和233家。
第三是挥发性有机物(VOCs)治理问题仍较严重。督查组检查共发现3122家企业存在VOCs治理问题,占4个月检查发现环境问题总数的13.9%,缺乏治理设施、治理设施运行不规范的情况仍较为普遍。其中北京市、河南省新乡市和山东省菏泽市最多,分别有282、251和172家。
环保部要求,28个督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;地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履行“党政同责,一岗双责”,加强对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、重点企业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,切实保障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工作取得实效。